粤建科[2013]32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城市管理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 3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

    (一)各地城市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活动,应当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现光纤到户,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二)各地应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纳入城乡规划实施,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没有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通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三)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同步配套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并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所需投资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概算。

    (四)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行业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整改,重新组织验收(家居配线箱配置要求见附件)。

    (五)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内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的接入和使用的排他性或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二、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   

    (一)既有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进行通信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改造时,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实施。

    (二)各地要组织编制光纤到户改造的实施计划,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沟通协调作用,切实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逐步实施光纤到户改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无理阻挠光纤到户的行为,切实解决光纤到户改造入场难的问题。

    (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支持光纤到户改造,开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已有的通信设备间、电信间、管道和线缆等,为光纤到户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不得阻碍光纤宽带网络改造。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实施光纤到户的方案,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切实推进光纤到户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问题,请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4月9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通信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宽带中国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充分发挥光纤宽带网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国家信息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现就贯彻落实标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加快推进光纤到户建设是加快宽带网络发展、提升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关键要素,是实施宽带中国工程,构建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重要动力,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我国宽带网络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宽带网络覆盖和接入能力逐步提高,但我国宽带发展水平与全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面临“慢进亦退”的风险,加快宽带发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宽带接入主要采用以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ADSL)为代表的铜线宽带技术,升级改造存在固有的技术瓶颈。要加快宽带发展,必须推动技术换代和网络改造,实现光纤到户。与此同时,光纤到户建设中存在建设标准难以落实、多部门管理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要求需进一步明确等问题,有必要制定政策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光纤到户建设中的现实难题。

    二、全面实施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

    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一)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

   (二)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涉及的通信管道、楼内光纤、设备间等通信配套设施,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

   (三)设计单位应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把关。

   (四)住宅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所在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及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加强对光纤到户工程